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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“替我谢谢京少爷。”我把银行卡收进口袋。管家冷笑了一声,走了。母亲担忧地看着我。我端起那盅血燕,走到水槽边,倒了下去,什么都没留下。高三那年我也晕倒过。京耀端着燕窝坐在我床边,握着我的手说:”我们初雪这么聪明,以后耀哥送你出国深造。“那只手很大,骨节分明,温热干燥。他握了很久,久到我以为他不舍得放开。那时候我想,他心里是有我的。不然不会亲自来看我,还握着我的手说那些话。甚至还偷偷幻想过,如果我考上名校,毕业后事业一路高升。也许他会跟楚明珠解除婚约,也许他会娶我。也许有一天,我也能名正言顺地住进主别墅。叫他耀哥的时候再也不用卑微地低着头。现在想想,真是多傻啊。那些话,不过是他哄保姆女儿开心的小把戏。和哄楚明珠没什么区别。只是哄楚明珠要用粉钻,哄我只需要一碗燕窝。大概因为我好哄,随便给点甜头就能死心塌地。“妈。”我转过身。“南城老家那套空房子还在吗?”母亲愣了一下,点头说:“在,你外婆留下的,破是破了点,但能住人。”我走到床底下,拉出一个积满灰尘的旧行李箱,拿抹布擦了。把衣柜里那些洗得发白的旧衣服一件件叠好放进去。“我们离开这里吧。这些年你为了供我读书,在京家受尽了白眼。”“我现在大学毕业了,能自己赚钱养你。我们回南城,过自己的日子。”母亲没说话,眼眶红了。她低下头,默默地帮我一起收拾。收拾完行李,我坐在床边,拿出手机。屏幕微亮,订票页面显示着一行字:【三天后,飞往南城的单程机票,已出票。】我把手机关了,放在枕头旁边。然后拉开床头柜的抽屉,从最底层翻出一个铁盒子。盒子很旧,油漆都掉了,露出斑驳的铁皮。我打开它,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。一颗糖纸。草莓味的,皱巴巴的,印着一只兔子。九岁那年京耀给我的那颗糖,糖纸我留了十四年。一张便签纸。上面是京耀的字迹,潦草的几个字:“初雪,面在锅里。”那次他难得下厨煮了面,给我也盛了一碗。”“便签纸贴在冰箱上,我揭下来,收进了铁盒里。一张平安符。红布已经褪色,折痕处磨出了毛边。两年前求的,三千级台阶,一步一磕头,在暴雨里。我把这三样东西放在手心里,看了很久。糖纸已经脆了,一碰就碎。便签纸上的字迹模糊了,看不太清。平安符的颜色褪得发白,像一块旧抹布。这些东西,就是我十四年青春的全部。一颗糖,一碗面,一次高烧。为了这些东西,我在京家做了十四年的保姆女儿。捡了三年楚明珠不要的垃圾,跪过一次碎玻璃,发过一次四十一度的高烧。把它们重新装进铁盒里,盖好盖子,放在行李箱的最底层。这些东西我不打算丢掉,不是因为还留恋。而是想记住,自己到底是怎么活成这个样子的。更要记住,以后绝不能再这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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